关于申报2008年度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
浙江工业大学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
2007-11-13 15:23:38
各院、部、行政机关各部门:
2008年度校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,请各院(部)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组织、指导和协调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校基金资助类型: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。一般项目一般以公开发表的论文等为研究成果。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基础研究,除以公开发表的论文等作为研究成果外,一般须获得省级以上项目资助才准予结题。
2.校基金资助金额:一般项目理工类最高申报金额限0.7万元、人文社科管理类最高申报金额限0.4万元;重点项目理工类2万元、人文社科管理类0.8万元。
3.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,起始日期为2008年1月1日,终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。
4.各院(部)申报指标另行通知。行政机关各部门同期只允许申报一般项目一项,申报项目必须是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高教管理研究类项目,并且必须待本部门在研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。
5.申请书受理时间:即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。
6.申请人填写《浙江工业大学校级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》,申请书从学校科研处网页文档下载。申请书一式两份上报各院(部),各院(部)将一般项目排序后审核盖章上报科研处。行政机关各部门申请项目直接交科研处。 7.如有其他不明事项,请来电咨询,联系人:蒋来,联系电话:88320515。
2008年度校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,请各院(部)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组织、指导和协调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校基金资助类型: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。一般项目一般以公开发表的论文等为研究成果。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基础研究,除以公开发表的论文等作为研究成果外,一般须获得省级以上项目资助才准予结题。
2.校基金资助金额:一般项目理工类最高申报金额限0.7万元、人文社科管理类最高申报金额限0.4万元;重点项目理工类2万元、人文社科管理类0.8万元。
3.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,起始日期为2008年1月1日,终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。
4.各院(部)申报指标另行通知。行政机关各部门同期只允许申报一般项目一项,申报项目必须是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高教管理研究类项目,并且必须待本部门在研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。
5.申请书受理时间:即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。
6.申请人填写《浙江工业大学校级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》,申请书从学校科研处网页文档下载。申请书一式两份上报各院(部),各院(部)将一般项目排序后审核盖章上报科研处。行政机关各部门申请项目直接交科研处。 7.如有其他不明事项,请来电咨询,联系人:蒋来,联系电话:8832051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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