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青年教师发表论文申请资助的通知
浙江工业大学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
2007-12-25 15:27:52
各位青年教师:
按学校工会2005年文件《关于青年教师发表论文资助的办法》的精神,继续开展青年教师发表论文资助。请青年教师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申请表、论文复印件(含封面、目录)交学院工会(A807办公室)。
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
2007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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